我朋友于2016年2月5曰(春节期间)打电话给我因她们餐厅员工发放工资成问题向我求助借3万元,当时承诺借2个个月周转利息每个月700元。考虑到朋友有难出手相助我又跟朋友借了3万打给了她,刚开始两月利息都付了,当到期问她还本时她餐厅又在搞裝修说资金紧张要求再借6个月利息每月600。再等到期需还本时又说生意不好再延可接下来利息都付不出来了。实在没办法我又要她写了借条約定于2016年12月底连本带利还清,直到现在连本带利分文未付,我借朋友那边的月息我一直在付。可现在打电话也不接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