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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上班的时候我母亲骑电动车在拐到马路上行驶十几米远后被后面快速行驶而来的电动车撞倒,身上头部多出受伤(对方方无事),在医院里呆了20天左右,期间腿部淤血肿胀厉害还动了一个小手术,身体和身心都很受伤,目前刚出院,在医院的治疗费用报销了部分之后大概还花掉了1500,之前对方不愿意出医药费都是我们自己垫付的,现在对方以当时事故发生时没有报警,事故责任认定不清不愿承担事故责任,而且我事后也报了警,也请交警跟派出所出来协商赔偿事宜,而对方态度蛮横,一分钱不愿意出,无奈在民警的提议下去法院起诉她,请问如果起诉的话需要提供哪些证据,提出的赔偿大概在多少,需要请律师吗(起诉书已经拟好)

交通事故
2017-06-10 22:25:40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