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在工地上干活的,前段时间在工作的时候被老板开机器把右脚2,,,,3脚趾夹段了,我没有做伤残鉴定但医生给我说是十级,老板一直没给我解决我想通讨法律来解决,不知道能要多少钱。

其它综合
2017-06-10 13:06:1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6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建议您在律师的指导下准备相关材料后处理。如果需要帮助,可以先给我们打电话沟通。
  • 既然老板不给解决,尽快走法律程序,可委托我们联系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再确定赔偿数额,详情可来电咨询
  • 你好,不管如何,先去做伤残鉴定,建议来电进行咨询
  • 先去做伤残鉴定吧,10级的话大概几万块伤残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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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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