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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朋友在做高利贷货款,我同村的一个人要用钱,向我朋友分两次借了四十万,第一笔二+万借款期限一个月,利息是八千元,我是担保人,借款到期了,他们两人商定又续借了一个月,借款人在借款协议上鉴字说明,这些我不知情,第一笔还没收回,借款人和我朋友他们协商说再借二+万,我朋友问我乍办,我说钱是你的你自已确定,当时利息是二+万每天六百元的利息,我朋友为了这高额的利息答应借给对方,我朋友说让我担保一下,当时碍于朋友的面子也没多想,就在借款协议担保人一栏竖了自已的名字,借款到期了我一直在催我朋友和借款人,该要的赶快要钱,该还钱的赶快还钱。其不知我朋友又给借款人答应续借了半个月,。这次续借是囗头协议没在合同上签字,可没等续借还款期到借款人跑了,请问律师向这种情况我做担保有效吗,我该.怎么面对,謝

婚姻家庭
2017-06-08 14:13:3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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