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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跟我签了一年合同,从2017年3月19到2018年3月19,合同上写的提前15天交房租,4号就应该交房租,现在已经七号了,租户不交违约,19号退房,让我用押金抵水电费,租户物业费交到了年底。我给她说了,可以退他多余的物业费,但她不愿意交水电费,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7-06-08 09:3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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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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