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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妈脚被人打断,也要报警了,却一直得不到赔偿,问办案人,办案人说移交到检查院,去检察院查,检查院又说案件没移交过来,办案单位干嘛要骗人,而且当事人没有疾病和身体不适,为何不赔偿又能取保,这里面有什么关糸?请问哪个律师可以解答一下?谢谢!

刑事案件
2017-06-07 23:02: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鉴定意见是轻伤还是重伤?案件要是到检察院在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同时被害人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
    追问:法医鉴定是一级轻伤,可是当事人到现在也没赔偿,而且办案单位给予取保候审,这什么情况?
  • 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委托律师处理。
  • 如果腿被打断,你首先要要求公安给你做伤情鉴定,鉴定确定是重伤之后,要求公安抓人,人被抓了,你舅妈的赔偿才好谈。检察院有分科室,公安可能是先移送了逮捕的材料。逮捕批下来后,公安还需要继续侦查。侦查结束了整个案件才会移送检察院。一般案件到检察院,检察院会通知你们,注意鉴定伤残等级及后面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问题。如果有需要你们可以联系我,这种案件需要跟踪。
    追问:你这费用多少钱
    追问:你这费用多少钱,是律师费
    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在法院阶段10万以下标的的是5000-6000元的律师费。
  • 如已构成故意伤害了,那是刑事案件,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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