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证明股东是抽逃出资,转移资产,如果公司账户一直没钱,向注册资本5000万的公司会不会有问题,而且我查了公司的股东对外都有投资。我起诉的公司如果股东抽逃出资可否追究股东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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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确凿,那么追究股东责任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公司法经过修改,股东抽逃出资取消了,所以一般来说,不存在抽逃出资,除非股东已经实缴注册资本后,又通过其他方式抽逃的
追问:XX公司用外地广西贵港的服务器开发了2个网站一个是备案的另外是一个是没有备案的。 网站内容涉及投资理财项目合同项目具有一致性。对方开发了这个网站目的是为了集资给予高息给会员。3月28日注册为对方网站会员到4月13日下午网站突然被关闭,APP账户也打不开了。导致平台投资人的钱无法取回。对方涉嫌利用网站和合同中太平洋担保公司名义欺诈投资人。另外还有网站上面的客服,和自称是财务收取投资人的投资款。合伙诈骗投资者,没有顾及合同保本保息到期返回的约定就关闭了网站导致投资者投资在对方网站的本金遭到损失。本案不仅有合同纠纷还涉嫌非法集资,欺诈行为。其实际控制人是法定代表人也是网站负责人蒲XX。可否追究民事责任的同时一并追究刑事责任?之前他们有在百度互联网中新网搜狐网和微信公众号上面做过宣传。此案件有点复杂我觉得不仅仅是一个委托理财合同纠纷的问题。还有涉嫌故意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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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股东抽逃出资、转移资产等相关证据,可以起诉股东,要求股东在认缴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追问:如何才能证明对方抽逃出资和转移资产?
解答:一般需要查看对方的财务账本才可以
追问:昨天法院法官让我做了笔录初步判断涉嫌诈骗法院想试图把材料已经到公安局。
在诉到法院之前我就去过公安但是但是经侦认定投资款没直接进入单位对公账户没给我立案侦查。
李XX负责接收了款项,但是最终的投资付款记录,合同记录,付息还本记录,实名认证会员记录,银行卡信息,充值提现记录都注明在对方用来投资备案的官网上面。现在网站打不开了,公司应当承担责任。而李XX在没核实清楚是否为公司员工之前,应当追究其个人责任。可能要去调查李XX的身份信息起诉李XX。你觉得是这样做么?是分开起诉还是在起诉公司的时候一并追加李XX为被告。因为目前不知道李XX是对方公司的人。但是经过微信客服聊天他说李XX是对方公司的财务。法院说目前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李XX是对方公司的员工。如果分开起诉是不是很麻烦2个案件分割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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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抽逃出资确凿,那么追究股东责任是没有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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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