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我是2017年3月28日注册为XX投资的会员账户,在对方网站上面绑定了一个工商银行卡是经过实名认证的用于提现。而后我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分别转了1万,1万,5万,3万分四次购买公司理财项目,钱是打给名字叫李XX的个人账户,对方收款账户是公司邮箱。平时的日利息是由李XX由工商银行打给我个人的工商银行的,日利息平均下来有1000多元,平时一般都是跟客服在微信上面聊天的,她的微信号恰好出现在对方官网备案的公告栏上面,她会跟我说些对方公司的情况,平台资质情况,项目的情况,说对方是多元化投资上虽然有局部有亏损总体还是赚钱的,在浦发银行有风险储备金,保证投资人的资金安全,投资的项目都是保本保险,到期返还的,另外我在投资之前也是查了对方的工商信息注册资本有5000万,而且有多个股东于是就信了这家公司是正规的实力公司就投了,不料,2017年4月13日对方的网站已经被关闭,对方卷走了投资人的钱跑路。 目前我在对方网站上面的投资记录,合同记录,转账记录都有保留,这个法定代表人是网站平台负责人。而且我查到对方总共开发了2个网址一个是经过公司备案的一个是没有备案的一个IP号对应多个域名,之前服务器下面的其他网站已经被屏蔽了。现在我可以断定对方开发这个网站是有明显意图的。我们可否把法定代表人,公司,财务统统追究进去,因为他们有连带关系的责任。诉讼过程中可否保全收款人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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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保全的
追问:财产保全当中法院发了开庭公告目前在工商启信保查到被告的法律诉讼信息
我目前还在财产保全当中,法院居然早早发了开庭公告,目前在工商启信保当中可以查到法律诉讼风险信息里面有原告开庭时间和开庭地点主审法官。这样做合乎规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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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