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一年,当时儿子三岁归男方抚养。女方出抚养费一月500。现在男方说没能力抚养,要把孩子给女方,女方在外地打工。女方可以不要吗?男方说去法院,能胜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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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一般由女方抚养,两周岁以上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水平、居住情况、孩子生活习惯和父母情况等来判断。其他有关房产的法律事宜我们可以面谈,我们专职处理房产,如需要帮助、了解情况和查看本律师资料,可点击左面律师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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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孩子抚养权现在归男方,您只具有探视权,如果男方想变更抚养权只有两种方式,与您协商变更抚养权或者向有管辖权的当地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如果男方没有通过这两种方式将抚养权变更到女方这里,则抚养权依然在男方手里,男方没有权利自己不抚养孩子,将孩子扔给女方,去法院起诉也不太可能获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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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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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不会变更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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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不会变更抚养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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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