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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为和男子交往了一段时间发生了关系,也都是成年人了,又有了身孕,本来打算结婚,但应为男方家庭反对,男子也不想结婚了也不想对女方负责了,可有什么相关的法律让女子得到相应补长。

劳动纠纷
2017-06-08 17:57:5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下,要求赔偿一般是得不到支持。但是如果孩子生下来,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男方与女方要共同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具体的抚养办法可以先协商解决。如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详谈。
  • 你好,双方自愿发生关系导致怀孕,分手后一般没有相关的赔偿,不过孩子生下来后,生父母需要承担抚养责任。
    非婚生子女享有和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的父母虽然没有建立起婚姻关系,但必须对子女承担抚养义务和教育义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 有一定补偿,是否将小孩生下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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