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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国家征用或不可抗力相关承租方免责条款

合同纠纷
2019-12-01 23:53:0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由合同约定。。。。
  •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合同法》第230条对租赁房屋出卖问题规定,出租人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使得承租人有充分时间另找房屋租赁或者熟悉和适应房屋的新所有者;并且使承租人知道租赁房屋将要出卖,并可根据自身情况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在出租人出卖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本条的规定,体现了法律对房屋承租人利益的特殊保护。如果房屋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而将房屋出售的话,即使手续合法、程序健全、已办理过户,承租人也可以主张房屋买卖无效,并有权以同等价格购得该房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三章【租赁合同】中有明确规定。
    【相关法条】:
      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
    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
    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
    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
    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对房屋租赁合同作出不同的分类:
    1、住宅用房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的目的和用途不同,房屋租赁可分住宅用房屋租赁合同和生产经营用房租赁合同。
    2、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
    根据租赁房屋所有权的性质不同,可将房屋租赁合同分为公房租赁合同和私房租赁合同。
    3、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
    根据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租赁期限,可以分为定期房屋租赁合同与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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