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再加限制减刑。请问律师这个问题多严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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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刑法》第78条(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意思就是2年缓刑期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后最少要再坐25年牢。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减为25年有期徒刑的,减刑后最少还要再坐20年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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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意思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在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间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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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严重,电话详细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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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