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9.15号前物业撤离,20175.27法院下达的传票,但民事起诉书是2016.4.20日,要求业主支付前物业拖欠的物业费:是否规范;之前由于电车被盗电瓶 ,物业无法提供监控视频与物业有纠纷,物业有开电瓶丢失证明,并口头说过要给公司领导反映看能否抵部分物业费,其后一直未再要我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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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你积极应诉,在法庭上如实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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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委托律师答辩和反驳
追问:他的那个民事诉讼日期与法庭日期错一年多是什么个情况
解答:需要去法院问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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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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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