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最近在6号线附近超市做临时促销员,当时公司!超市没有任何人让我办进场等!也没有跟我签合同!一个牌子饮料试吃的!平时做礼拜六!日!两天,在5/20号当天厂家要我买了8瓶饮料330毫升,还有两瓶950毫升的做试吃品!(厂家没有把我这发票报销!8瓶饮料!)当时长促带我去防损部贴标签在我买的饮料瓶上!上面贴了自备标签都是自己掏钱买的!当赠品!是买2送一活动!生意不好只送出几瓶!余下的我放在冷库超市里!到28号上班了,还是余下几瓶,然后收工时忘记把一小瓶我自己5/20号买的!贴了超市标签的!跟工作服一起!19点20差不多下班在超市服务台边上通道!他们保安翻我包!看到饮料!我自己没注意在包里!他们在没听我解释就把我带到防损部!起4个男人对我进行语言攻击!施加压力,不让我走!控制我人生自由!说我是小偷!说我发票报销不报销都是偷的!后来我报警了!警察也认为我拿了超市的东西!没有人听我说发票报销问题!警察来了后他们话题变了!说跟我没关系!是厂家跟超市之间的事!现在他们超市不诚认我的发票了!要把我当偷盗处理!罚款!哪我自己掏钱买的饮料还能用发票拿出来!〈我的发票是5月20号买的!哪个增值税发票也是20号开的!〉他们超市居然说是监控看5月21号买的!请问我如果哪增值税发票去拿饮料!超市不让拿!可以起诉吗!到底从哪里入手维护我的权利呢!当时我哪个厂家督导跟他们超市主管谈话!不让我这个当事人听!保安队长把我们赶出防损部!我的名誉扫地!还有他们超市有权罚款我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