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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常在国道行驶,突然从小路穿出一个骑自行车的小朋友,我避让不及,就撞到了!当时,骑车的小朋友还带着一个小朋友,两个小朋友都未满12周岁!请问我要付什么样的责任!当时我没有超速

其它综合
2017-06-01 15:56:5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交通事故中各方当事人的责任以交通部门经调查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您要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误工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伤残赔偿金等;我们团队每年办理交通事故案件上千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都能帮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责任划分,对这类案件很专业,效果很理想,近期刚办结几件与您类似的案件,您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电话详细说明案件情况,让我们直接为您解答,以便尽快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
  • 对于交通事故处理,应在出院后申请伤残鉴定,计算赔偿数额。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 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就赔偿协商不成依法起诉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强制险范围内12万元用于全部赔偿伤者,超过部分再按照责任划分承担。必要时,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你处理。
  • 你好,请问小孩有没有受伤?
  • 您好,当发生交通事故后,报交警处理,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伤残的建议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如果你确实没有过错,不负刑事责任
  • 咨询交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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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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