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约定退租需提前三个月通知,租期1年,违约金按百分之五赔偿。
2,实际情况提前一个月通知,少租了三个月。
基于以上情况房东提出除了百分之五的违约金之外,还要因为提前三个月退租导致她少收的三个月租金的一部分,作为给她造成了经济损失的赔偿金。
请问有赔偿金这种说法吗,以及所谓给房东造成经济损失是指实际还是理论,即如果我退租的三个月房东另租他人还算给房东造成了经济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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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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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依法协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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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具体根据合同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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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