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肇事车主,保险理赔需要我签字,但是被撞人态度恶劣,多次骂人和危邪,我有权拒绝签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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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的程序:
1、立案检验。
2、审查单证,审核责任。
3、核算损失。
4、损余处理。
5、保险公司支付赔款。
6、保险公司行使代位求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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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险的肇事车驾驶员,车主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要看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是否能完全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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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工作是保险人履行补偿职能的具体活动,因此必须遵守一定的原则: 1.重合同,恪守信用; 2.赔款要正确、及时、合理; 3.海上保险的理赔要遵守国际上有关法规和国际惯例。 保险理赔的程序 保险理赔应当按照下列流程进行: 1.立案查验 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后,应当立即派人进行现场查验,了解损失情况及原因,查对保险单,登记立案。 2.审核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对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提供的有关证明和资料进行审核,以确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保险期限是否届满,受损失的是否是保险财产,索赔人是否有权主张赔付,事故发生的地点是否在承保范围内等。 3.核定保险责任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经过对事实的查验和对各项单证的审核后,应当及时作出自己应否承担保险责任及承担多大责任的核定,并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4.履行赔付义务 保险人在核定责任的基础上,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有关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保险金额及赔偿或者给付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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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