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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牛律师!16年参加外地同学婚礼,在当地发生交通事故,当时受伤被120送至当地急诊,当时我左侧身体着地胸部和胳膊非常疼,叙述给大夫,遂叫我做了x光正位胸部及肩膀部。当时没有发现问题,我说不能很疼的,大夫说谁创了都疼,我继续询问大夫说怕就住院。因为我是在外地就没住还问他真没事我就不住院了,他给我开了了些跌打损伤的中药丸就走了。因为工作需要我继续出差,以为不想家里担心,因为快结婚了自己就在出差所在地宾馆躺了半个多月,然后回家结婚,再然后回女方家这期间胸部一直伴随疼痛但是我一直相信当初所在医院做出的诊断没有问题。随着着时间的推移病痛并没有减轻、后来听从家人建议我到本地三甲医院再次做CT扫描检查检查出左侧肋骨三到七节骨折,并有骨痂形成,这期间在出事半个月后我回出事地点开庭、最后因为我没有住院没有其他医疗费用一共给我判决了¥448。现在我打算在次起诉对方,因为肋骨四根以上骨折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而且维护自身应有的权益。我请律师再次起诉前期要做伤残鉴定和关联性鉴定但是,法医说因为我出事以后做的X光和我再次做的CT期间相隔时间太长恐有再次伤害发生,所以不能给我做关联性鉴定。要我去当时做X光的医院让他们开具误诊或者漏诊证明。但是当时那家医院并不可能给我开具这里证明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怎么办?这是一个死循环法院让我开具骨折关联性鉴定证明司法部门叫我找一开始那家医院那家医院肯定不承认?我怎么办才好?

交通事故
2017-05-27 21: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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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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