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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娘在去年被车撞了,在医院住了6个月,现已出院,对方车主有保险,责任是三七分。现要结算时,保险公司说对方车主没有年检,只给我结算交强险的部分,医药费10000元,但我花了3万多,车主现在不给拿医药费,我现在该怎么做好,保险公司员工说让我把公司给报销钱先拿到,然后起诉车主,这样好呢还是把车主和保险公司都起诉呢

交通事故
2017-05-27 14:56: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把他们一起起诉
  • 你好:都起诉。
  • 发生交通事故,对伤者要进行积极救治,并立即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因为交通事故的后续处理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息息相关。涉及到垫付的话,要保留好相关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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