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结婚至今快十年了,有一男孩,分居四年了,曾起诉两次法院都没给叛离,只因男方不同意离婚,判决书上写感情没有破裂,还有待和好,分居四年早已没有感情,一年连电话都不打,我只想离婚,孩子尽量能判给我,别的我啥都不要,现在不知道法院怎么才能给叛离,需要什么证据和条件?望得到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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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离婚起诉到法院,经过调解无效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你可以收集以上证据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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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离婚起诉到法院,经过调解无效的,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会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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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