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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十五岁到未满十六岁是别人叫他去斗殴至对方一死二伤怎么判

刑事案件
2017-05-26 09:15: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刑法》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从刑法规定看,你儿子15周岁,如果属于聚众斗殴,是不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是定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死,那就涉及承担刑事责任了。
    未满16周岁,属于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法定条件。而且还要看你儿子在共同犯罪中处于什么地位,如果是从犯,那有另论。
    建议聘请律师辩护,不要法院派法律援助的那种律师辩护,法律援助律师多数是不负责任,要自己聘请律师辩护。
  •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在十年以上量刑,建议委托律师辩护提供法律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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