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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找了几个人把我们打了一顿,当时,我老公没还手,我呢,对面几个人围住我打我,然后当时我只是踢了几脚对面的几个人。我有抑郁症。他们这样做事,让我的病情又有点加重,我想问一下,他们都触犯了哪里好法律。(我属于正当自卫,并未对对面造成重的人身伤害) 望各位律师帮帮忙,谢谢!

刑事案件
2017-05-25 14:24:1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发生伤害案件应当及时报警,出院后要求派出所出具伤情鉴定函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如果属于轻微伤就只能按普通治安案件处理,派出所可以对加害人治安拘留15天,罚款500元;如果构成轻伤,加害人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了,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构成重伤,加害人同样涉嫌故意伤害罪,不过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以下有期徒刑。但不管是哪一种情形,加害人都要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如果构成伤残了,还要到司法鉴定中心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根据伤残级别计算残疾赔偿金,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你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 建议报警处理
  • 你好,及时报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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