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长沙某医院妇产科生产时发生医疗事故,脐带脱落!目前婴儿存活,但未脱离危险期,具体情况未知,是否有后遗症未知!母亲生理症状暂时正常!事故造成原因:一、病人家属在入院时要求医院方采取破腹生产,但医院因所谓的医疗标准等理由拒绝采用此方法,导致此事故直接原因!二、生产时,事故发生时!有段时间,医院妇产科医生并未在产妇身边时时跟踪产妇情况,事故发生时没有立即采取措施!在耽误几分钟之后产房护士发现情况医生才到场转移产妇致破腹产房,并对产妇及婴儿采取抢救!请问医院是否有责任承担此次医疗事故,病人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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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临床治疗进行分析过错,涉及法医学理论及鉴定实践,此类案件具有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一般需要看到全部病历分析。如有需要可联系我,专业医疗律师,丰富的案件胜诉经验,能最大限度维护你们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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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律师全程帮助处理。2、申请医疗事故鉴定。3、按照鉴定结果再协商,协商不成就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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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