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个残疾人我想要离婚,我没有经济收入和经济来源,我婚后一直都是在娘家这边生活的,孩子也是我母亲带大的,我想问问如果我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该判给谁,孩子9岁了,还有就是我离婚都有哪些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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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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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一方扶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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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权归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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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抚养权归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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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劳动能力,愿意与孩子共同生活,可以考虑母亲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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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