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在处对象半年中 给女方前前后后大约2万元的物质包括现金,电视 手机 电脑 在受不了女方的物质需求下,提出分手,所有的东西,全部在女方手中,男方想拿回来,但是女方不给,还每次过节不管大小找男方要钱,给不出钱就说要给男方搞事,请问这个是属于什么性质,该如何处理呢,这些东西到底能不能拿回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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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搜集证据起诉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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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证据可以进行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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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可以报警嘛,看她能搞什么事出来
追问:那哪些实质的东西能拿回来么 什么收据 发票 订单 都有。。。
解答:这个要看具体情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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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