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育有一女,孩子不到一个月时检查出来是唐氏综合征,满月后男方告诉女方,女方要求狠心将孩子处理了,男方不忍心,满月后第二天三口去了女方娘家,在女方娘家发生口角,女方让男方抱回去自己抚养试试,男方问那孩子是否与她有关系,女方讲没有关系,男方一气之下就抱着孩子回家了。从此女方就对孩子不闻不问。男方也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以及亲自上门请回,女方避而不见,微信对于孩子只字不提。目前已经快2个月了,孩子由男方抚养。女方对孩子的抚养和婚姻的走向都不表态度。这种情况,女方应该负什么责任?
男方目前想诉讼离婚,双方是2015年8月份结婚,婚前男方有一套房子,全款,未入住。还有一套房子是按揭,这套房子2015年8月前进行的网签,首付都是男方出,目前房子已交付,但是没有房产证,双方均未住进去,此房男方有22万借款,40万贷款。每月按揭2600元。
如果男方起诉离婚的话,这个财产是怎么分割的?孩子应该怎么判,如果男方带孩子,女方的抚养费怎么算?男方在什么时间节点上起诉更为合适?(男方认为反正孩子是自己带,也不打算再结,女方这种态度,拖着不办等女方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