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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于05年不幸去世,留下我,继母和由我继母所带女儿三人,同时留下房产两处(房产均为我父亲和继母婚后财产)。可现在继母借口外出打工,并声称多年以后再回来,并一次给予我现在读书所需费用(我现在正在读大学,但今年将毕业到外地工作),同时告知我到外面后要自己照顾自己,家里现在没钱什么的,以后自己的路自己解决什么的,总之,看似从此互不相干。。 故我想咨询以下几点:1,父亲留下财产应该怎样分割;2,继母外出打工,若多年后再回来,那时我是否还有继承权。3,两处房产均署名继母,若她自行变卖,我是否有权追究其责任。同时还请各位给我这涉世未深的毛头小伙子一点建议。。。在次致以深深的谢意。。

婚姻家庭
2006-04-28 18:40: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既然是属于婚后财产,那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应当是共同财产,至于继承,如果你继母所带女儿和父母形成抚养关系的话,也享有继承权,那么这两处房产就应当这样分,你占六分之一,你继母所带女儿占六分之一,你继母占三分之二。如果房子未分割,是用于享有继承权,至于对方自行变卖,这确实很难控制,虽然可以追究对方的赔偿责任,但往往难度比较大,最后的方法是进行遗产分割。
  • 小伙子,现在就起诉要求继承你父亲的遗产,不要指望今后怎么怎么的,时间越长.财产发生转移的可能就越大,到时候你维护权利的难度就大了.
  • 同意楼上。
  • 婚后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应由你父亲和继母共同所有。你父亲去世后,共同财产一分为二,二分之一为你继母所有,二分之一为你父亲遗产,由你、继母和你的妹妹(如果你继母所带女儿和你父亲形成抚养关系)三人继承。原则上你如果我你继母形成抚养关系,你将来也可以继承她的遗产。现在最好的保护你自己的方式就是到法院起诉要求继承遗产,否则将来麻烦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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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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