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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8号中午我陪妈妈和二个朋友去找开店的妹妹,到店后我和妈妈在店里看包,一个朋友在门口等我,一会我听到店门口有人打架,我看到朋友被打架及围观的人困在中间,我便准备把她拉出人,不料被打架的店主拉入店中,把我脸部、颈部、腿部抓伤,并被推倒在她店里,衣服也被撕烂,后来报警,当时打人店主很牛的说要找人摆平,我相信人民警察。摊主因为知道她那里没有监控,一口咬定是我主动动手打她的,并拒不赔偿我的衣服200元,这事从中午3点到晚上10点也没有解决,因为当时她打人妈妈也在场,我怕生病的妈妈担心,(打人店主的老公却可以进入派出所陪着),而且警员说如果我不接受调解一但立案要留下违法案底,无奈之下接受调解,本想这事这就当倒霉不计较了,谁知打人店主第二天因为我妹的店就是她旁边,她当着周围的人大骂我及朋友和妈妈,语言特别难听,还而还在朋友圈里公然说:这年头有理算什么,有关系才最牛。并给周围的人说自己老公是铁路警察,当时就找的天山区分局局长把这事摆平了,就算我再有理也没有关系摆不平的事情,并在店里天天辱骂我,我没权没势,真的就只能受这样的委屈吗?(当时有人给给警察说我是劝架被拉进去的)

民事相关
2017-05-22 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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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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