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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们公司02年到现在没有帮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公司辞退两个老员工正在劳动仲裁。公司突然要给在职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我们可以要求公司帮我们把之前的十多年补交吗?而却现在交是按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交没有按实际工资缴纳。社保是进厂后06年才开始缴纳最低档,也没有按实际工资缴纳。劳动合同08年签的一年有效..09年后到现在没有续签了。还有公司是二十六天每天八小时制度,只有星期天才算加班。 请问律师上述情况我们十多个老员工该怎么样维护自身的权益?在公司没有辞退的话,我们能不能通过法律得到补偿?公司不辞退我们能不能主动走法律途径要求补偿辞职? 在此谢谢

其它综合
2017-05-21 12:47:4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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