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4月28号开始工作 到5月19日 共计工作了22天 从入职的那一刻起公司就未与我签合同 如今感觉在这里工作没保障 所以选择离开 但是公司还要扣我1600元工资 现在身无分文 该如何处理这样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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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关于工作的纠纷:发生争议之后,建议先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首先,你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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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关键要看合同是如何签订和如何约定的。如果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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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主张克扣 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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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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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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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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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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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