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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朋友托我向你咨询一个问题,问题如下: 我的这个朋友(韩某)为女性,住在安徽某乡村,今年23。去年跟另外一个村庄的村民崔某结为夫妇。因是穷乡僻壤,再加个两家都有各自的事情,所以没有及时的到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婚后,二人生有一子,但从今年开始,两人感情一直不合,现分居两地!第一,两人办理了结婚仪式,但没办理结婚证,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第二,如果属于无效的婚姻,那么该如何介定二人的关系? 第三。如二人分手,该如何处理结婚时的彩礼?以及如何处理他们的子女归属问题?

婚姻家庭
2006-05-03 19:54:0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不是无效婚姻,双方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彩礼可要求返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子女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起诉讼
  • 没有结婚谈什么有效无效啊,直接分手就是了,有孩子的话,共同承担抚养责任.
  • 从法律上看,这个孩子是女方能得到呢,还是男方能得到?
  • 我和她的关系从前一直很好,因为她是我业务单位的主管.所以我和她也有相当好的感情,她和丈夫也一直分主2年多了,因为他们的夫妻感情一直不好,我不知道她有安排的还是巧合,她现在怀孕了5个月,她说是我的,我相信也是我的,我现在叫她不要打孩子打悼她说什么都不肯,现在她老公和她家里人都知道了,都打算要这个孩子,可我现在不想要这个孩子.我该怎么去做?我想她们会不会有其他的目的?我以后会有什么责任?会有怎么样的法律后果?我已有妻儿的了,我该怎么做,望各位大律师帮忙,给我出出注意,我该怎么办!!!!!!!!!
  • 属无效婚姻,二人的关系是非法同居,彩礼返回的可能性不大,子女抚养参照婚生子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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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邓启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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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子女抚养问题,较为复杂,要考虑双方的条件,子女生活的环境,不能简单一句说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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