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贷款说是为了赡养小孩和老人,女方毫不知情,也不知道男方说的是否属实,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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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可以不予承担,委托律师代理诉讼。
追问:夫妻共同生活指哪些?夫妻已经分居十多年
解答:用于家庭生活消费,包括赡养老人,扶养小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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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一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法定标准是该笔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如果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就不属于共同债务,但是需要举证证明。如: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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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