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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因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能量亮刑几年?

损害赔偿
2017-05-21 21:32:3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依据具体情形可分别承担如下刑事责任:   
    (1)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单位犯本条所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 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争取取保候审和缓刑
  • 需要结合案情分析确定
  • 你好,需要结合案情分析确定,建议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你弟弟,了解案情,向其提供法律帮助。
  • 你好,需要根据销售额多少和案情来判断,具体建议委托律师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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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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