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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男朋友准备结婚,现有一住房是他们单位集资建房所修,但这房款的一部份钱是我们向朋友借的和银行贷的.向朋友借了6万元,又把房屋作抵押向银行贷款6万元.现在房产证上又是办的他的名字.新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谁的就归谁所有.而我们这借款12万元却是由我们婚后两人共同偿还. 请问,如果有一天我们离婚这房屋是归他所有吗?还有就是,如果我们在婚前私下订立一合同.写明这房产归我所有.请问,这样的合同在离婚时在法津上有效吗?

婚姻家庭
2006-04-27 05:02:01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1、如果能证明该房确属双方共同出资购置,则该房为共同财产;2、合同合法有效。
  • 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合同,有效
  • 请问各位,这合同是我们双方自愿订下的.而且合同中明确写明,若有一天,我们感情破裂,不得不离婚时,他自愿将房产归我,这样写明,算明确吗?
  • 这种操作方式,有后遗症的
  • 同意5楼田律师意见。
  • 要看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
  • 首先,房子产权应归对方所有;12万元的借款由你们婚后共同偿还,则其中6万应在分割财产时由对方作出补偿,相当于你代他还款。至于合同约定,要看合同内容,如果明确约定房屋归你,又不存在其他足以使约定无效的情况,法院可以认定约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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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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