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问:我朋友动用其母亲(母亲快八十岁了,身体一般,父亲己去世)交给保管的工资、积蓄去买房,虽然没有告诉其母亲,其母亲在交给保管时黙认由其保管支配,我朋友想如果母亲要用钱,他会及时想法还上,没有拒不归还意思,且事后告诉母亲也得到了认可,这样还会涉嫌侵占罪吗?
解答:是的,因为侵占是自诉案件。
追问:尊敬的丘律师:我还是有些不明白想继续请教,其母亲己经同意认可儿子动用自己的钱去买房子的事实,这不就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吗?难道其母亲还可以反悔去上告儿子?据我了解我朋友的母亲对他感情好,多次说做再多的钱都是帮儿子做的等等……
解答:我觉得一般是不会告他的
追问:朋友的母亲一定不会去告他,我是想学习学习,既然他母亲同意认可了是否就可以认为不是侵占了?
解答:不是,是受害人自愿,从刑法上来说是够罪的,只是不追究刑事责任而已。
追问:据我所学知识应该还有一个“拒不交还”条件呀?既然同意了也就不存在交还了是吗?且我朋友也没有拒不交还意思。
解答:不学好净研究这种,小心聪明反被聪明误,迟早是要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