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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电动车和行人发生的交通事故,我责任60%对方40%.经协商对方的医药费7000元我全额付清还给了3300元,交通事故认定书已经签字,责任同等。我自己医药费4万,还要二次手术,现在报工伤需要一份交通事故调节书不然报不了。现在对方拿了我的钱却不肯去交通事故处理大队,我可以去法院告他要求他赔偿我的损失吗?

交通事故
2017-05-10 08:59: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在事故中,绝大多数的争议和纠纷都源于赔偿问题,但是解决纠纷和化解矛盾的方式有很多种,双方和解、调解、诉讼等,选择诉讼途径解决的,需要对起诉地点(即法院管辖权)加以注重,因为不同的起诉地点赔偿的标准会不一样,所以起诉地点直接影响了赔偿。另外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需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即原被告双方的必要信息,比如:姓名、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址等必要信息,还需要写明原告具体的请求事项,以及原告基于什么样的事实理由可要求被告赔偿。起诉的时候证据很关键,所以要尽可能的准备相关的损失凭证、证明材料等。
    追问:他的医药费单子和家庭住址都有。当时我丈夫给他写了一张纸条签了同等责任以后一切事情与他无关,这是不是代表我不能找他了
  • 可以,确定赔偿金额可以起诉解决,建议确定是否构成伤残。
    追问:伤残鉴定需要第二次手术后才能进行,我是去年9月出的事情担心时间太长不能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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