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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婚需要什么资料吗

民事相关
2017-05-10 23:37: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如果双方就是否同意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分割能够达成一致,可以去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直接起诉离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二)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的;(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分居满两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以上是法定的离婚条件,如果你打算离婚,是可以起诉的。
  • 你好,可以询问民政局
  • 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只需带上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到登记结婚的民政部门登记;
    如果是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
    2、能证明双方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其他婚姻证明;
    3、双方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有孩子的还要提交孩子的出生证明、户口薄;
    5、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明,提交财产清单就可以;
    6、之前起诉过离婚的,需要说明是撤诉或调解和好,还是判决不准离婚,并应提供原判决书,调解书或裁定书原件或复印件。
  • 你好,离婚的方式两种协议或诉讼,看你选择哪种,如双方都同意离婚,那写好离婚协议书三份,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去民政局办理 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你就只能是向法院起诉离婚了,需要你写诉状两份,准备结婚证,身份证,向法院起诉。
  • 你好,建议先挽回,无法挽回则双方尽量协商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若无法协商,一方则可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双发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房产状况,受教育程度,与子女相处的时间长短等等因素综合判决,若子女已满十岁,则应该听取子女的意见。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往往不会判决离婚,但过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法院通常就会判决离婚了。对方不同意并不阻碍一方起诉离婚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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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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