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工程款问题的法律问题。我在09年开始承包的工程,到2015年结束总共有两千多万工程款。因为开发商没有承建资质,所以挂靠了一个建筑公司,而我的协议是直接跟开发商签的。到去年为止开发商还欠工程款200多万,后来我跟开发商签订了以四套商品房抵剩余工程款的协议。但是在协议签订好以后开发商却以要我们缴纳建筑营业税及相关税务为由不肯办理房子的购房协议及房产证。当时跟开发商签订的协议没有写明是否含税,而这个税开发商已经以建筑公司名义交清了,请问开发商是否有权不办理购房协议?我可不可以告开发商不按协议履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