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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陕西旬阳县,甘溪镇人,本人叫冯xx,现在在西安市,西城门外,西护城河改造工程干活,工程建设单位是,水电十五局,我来到这里干活是三月份来上班的,当时他们没有和我签订合同,只是口头上说,每天二百四十块钱一天,干到四月三十号把河道箱函干完工,如果不干完就要扣除工服和生活费,可工程在四月二十九号以干完我们提前所定的工程量,到四月三十号结账,工程对老板却不辞而别,最后打电话才给了一点钱,我现在要结帐,他们却把工资给降到二百快钱一天,没办法我就去找项目部领导,项目部通知老板让把问题处理了,结果老板打电话告诉我,我不应该去找项目部,现在想结账就给一百八一天,再扣除所有费用,本人特请求您,我的问题应该怎么处理!

其它综合
2017-05-09 14: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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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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