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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的一家财务公司实习,实习快三个月了,发现公司给实习生签的都是培训协议,并不是实习合同,但是公司从来没有说清楚过这个问题。每个月1650,前三个月每月只发300,其余的过了三个月一起返还,如果没到三个月人走了,就不发剩下的钱了。这种条约有违反劳动法吗? 而且公司加班没有加班工资,不能调休,我们部门每天差不多都是早上8点半工作到晚上9点左右,有一段时间是强制性全体员工加班,早上8点半到晚上8点半,周末两天也全加班,但是没工资,也不能调休,有一天不来就罚款200。请问一下,公司的这种做法违反劳动法了吗?

合同纠纷
2017-05-09 20:51:3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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