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已经起诉一次离婚了,但是法院没有判离对方也不同意,在这期间,如果被告得重病的话,有可能判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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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已经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法院调解无效,会准予离婚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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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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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次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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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应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6个月以后才能再次诉讼离婚,是否判决离婚与对方患病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是否判决离婚,主要是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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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再次起诉离婚,如果还有其他问题请拨打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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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后是可以再次起诉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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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