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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要赶我出门,带着老婆和新生的小女儿走人,不给住现在的房子。 我们是否只能任由被赶出去?这房子是不是没有我们三个人的份儿?如果现在走了,那我们以后要不要尽赡养义务? 是否可以在法律上断绝母子关系,明确财产的分割和未来的赡养义务问题?

婚姻家庭
2006-04-24 22:15:0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同意楼上意见。
    你母亲不仅已抚养你成人,而且肯定在抚养你的过程中也倾注了很多的感情,你以后不仅要赡养你母亲,而且也得真心实意地倾注感情。
    你现住的房子如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母亲就有权让你们腾出。如你们现暂时无房子居住,可宽限一定时间。因为你们现是成年人应有劳动收入租房子居住。
    检讨自己,向你母亲认错,这是最好的解决问题的方式。
  • 如果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你的母亲有权利决定是否让你继续居住。赡养义务是法定义务,不能免除。我国法律不允许断绝父母子女关系。
  • 还需要看原房产中,你们是否有权利,建议能直接与当地律师联系。
  • 如果房产是你母亲的,而且不能证明房产的取得和你有关系,你母亲有权利有理由起诉你迁让;法院判决的时候,要考虑到你们在外面有无住房,如果你们没有住房,法院很难判决,因为总要让你们有迁让的住所。关于赡养,你母亲已经将你抚养成人,已经履行了法律义务,你们也必须履行自己对其的赡养义务,这是法定义务,如果你不履行,母亲可以法院起诉。不过我认为你母亲要赶你们出去,你们首先考虑一下你们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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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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