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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北十堰的,我的女儿是先天性心脏病去年去武汉做的手术,手术做的很成功,手术后身体恢复的还不错,就在前几天就是四月二十七号女儿突然发烧,二十八号的早上八点就去县医院办住院手续,医生说女儿感冒,一直到了五月一号的下午,医院说他们治不了,让转医院,结果是肺部严重感染,到了十堰三甲医院医生说胸部积水一直还在重病监护室里,请问我应该找县医院赔损失吗?我该怎么做呢?谢谢急急急!!!

婚姻家庭
2017-05-06 11:22:0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医院存在过错,您可以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要求医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我们律所有专业的医疗律师,具有医疗法律双学位,能够从各专业角度指导您鉴定、取证、诉讼等,为您提高效率同时节约成本。医院现在是什么态度呢?有没有协商过赔偿事宜?如有需要,您可以电话联系我,和我说一下具体情况,可以帮助您。
  • 您好,可能存在误诊导致的延误治疗病情加重情形,可视情况主张赔偿。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为您提供免费的法律指导,由于法律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不易在网上公开,建议您来电免费咨询详细说明情况,这边会根据情况帮助您妥善处理,避免您造成更大的损失。
    看到您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您的咨询,敬请谅解。
  • 你好,建议先申请医疗事故的鉴定,看是不是县医院的行为导致了情况的加重。如果确定了其责任的话是可以根据鉴定结果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的。为了最大程度的保障你的权益,我需要了解案件更多的具体信息,建议转为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免费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分析给出法律指导。
  • 您好!可以的,县医院没有及时诊断出病因并非医疗技术问题,而延误治疗,属于医疗事故,建议先保管好首诊病例,手术日志,住院小结等,具体赔偿可以来电说明详细情况,为您分析指导,保障您的最大利益。
  • 你好,这属于医疗纠纷,建议找医学专家是懂医的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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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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