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父母给我买了一套房,写的我的名字。
2009年前夫开办工厂,2010年我和前夫结婚,一起经营工厂。
2015年我把父母给我买的房子过户给了父母。
期间,前夫把厂里的钱拿去炒股,亏了很多,导致无法付钱给供应商,有了债务。截止2016年3月,共欠供应商49万,前夫也在2016年3月,写了一张49万的欠条。
2016年12月,我们离婚,离婚协议债务由男方承担。
2017年4月,供应商起诉前夫和我,让我一同偿还,原因是2014年的时候我有在采购单签字,将在2017年5月23日开庭。结婚期间,我买了一辆车,2017年4月又卖给了妹夫。
问题一:房子会有影响吗?
问题二:车子卖给妹夫,会不会认为是逃避债务,要把车子拍卖什么的?
问题三:我现在上班,法院会不会强制执行,划扣我的工资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