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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甲)供货给另一单位(乙),由乙方签发二张转帐支票放在我处做为货款抵押,但乙方同时也与我方签订了如下协议:经乙方通知入帐后,甲方方可入账,否则,出现的经济纠纷及责任由甲方承担. 现乙方一直说该单位没钱,不让我们入账,而我们又不清楚对方是否有钱. 我想请问的是, 1\乙方与我们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如有效,这种支票抵押货款方式是否就根本不起作用. 2\如果我们把一张支票入账了,如果对方帐上没钱的话,银行要罚款,我们是不是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我们是否该通过法院起诉才可以.

经济相关
2006-04-26 20: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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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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