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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6月份,我买了一部分期付款手机,单价2799,我首付了500元,另外一个月分期205.9元,连续还了十个月,合计2059,加首付500元,累计付款:2555元,现在手机商还要我还十四个月的手机分期款,其中每个月205.9元,请问我还用继续分期付款吗?照这么算,这部手机的价格是:5441.6元,几呼番了一份,这是什么高利贷!我不想付款了!可以吗?

房产纠纷
2017-05-05 08:54:1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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