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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fa”票开票员根据有双方签章的购销合同和送货单开票,但有位同事说:“送货单是假的,双方没有发生货物交收。”但开票员因没有权限等原因不能查明送货单是否是假的,如果开票员继续以这份有双方签章的购销合同和送货单开票,一旦公司被证实触犯虚开发票罪,开票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合同纠纷
2017-04-27 17:01:4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明知的情况下就不应该继续开了,应当等待公司查明情况。
    追问:公司是知道情况的,但对开票员隐瞒了情况,那这种情况下开票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吗?
    解答:开票员不会,虚开增票只会追究单位和法人的刑责。
    追问:那是不是开票员只是从同事口中了解情况但没有其它真凭实据,只要依据公司的程序做事,一旦追究刑事责任也只会追究单位和法人的刑事责任,而开票员并不会被追究?
    解答:是这样的。
    追问:律师,你好,再问最后一个问题,是不是无论是开普票还是专票,一旦追究刑事责任也只会追究单位和法人的刑事责任,而开票员并不会被追究?
    解答:你只要按照正常的规定去开就不会有问题的,是否虚构交易这些不是你能审查的。
    追问:但刑法的第205条中规定会追究直接责任人刑事责任的
    解答:直接责任人指的是直接主管开票事务的单位领导。
    追问:刑法205条中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指的是法人或总经理?
    解答:是,反正不会是开票员。
  • 需要承担需要的责任
    追问:律师,你好,请问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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