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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驾驶一辆货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正常行驶,没有超载和超速行为,(由于是走在中间车道,右边轮胎扎了一点行车道和应急车道的分界线)然后有一辆小轿车由于疲劳驾驶追尾了我的车,请问事故责任会怎么划分?我该怎么理赔?

交通事故
2017-04-26 11:16:5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有保险的话,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付,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金额是12.2万,但不同伤残情况下赔付的最高额不一样。另外,不同的保险,赔偿的范围会有所不同,因此保险赔付会和保险险种有关系。保险公司应当在限额内先承担责任,之后不够的才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来承担责任。

    事故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划分的,是根据双方当事人对发生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程度来确定。交警的责任划分结论将会是下列五种责任情形之一,即一方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则承担不同的责任,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也会不一样,因为赔偿责任是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主要依据的。
  • 你好,可以联系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以此为准进行责任划分。
    追问:我主要是想知道一般都是追尾全责,像我这种右轮扎了一点分界线的情况碍事不?像我这种压线情况对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起不到因果作用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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