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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与某公司就职,先后签订两次合同,到2017年6月份合同到期。按照公司某些内部规定,公司可能拒绝第三次合同签订。想问一下,公司如果在不予我协商的前提下终止劳动关系(赔偿n+1),是否违法?如果协商后赔偿金最多可以拿到多少?

合同纠纷
2017-04-25 19:14:0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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