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准备离婚。男方不同意离,起诉的话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两个小孩都是我带大的,能不能争取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按照法律,财产分割是怎样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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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起诉离婚在男方户籍所在地起诉。两岁以下的孩子由母亲抚养 ,两岁以上十岁以下的孩子由对孩子成长有利的一方抚养 ,按照惯例两个孩子可能是父母亲各抚养一个孩子 。夫妻关系存续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情况下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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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准备诉状和相关证据到被告(男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即可,您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财产一般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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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准备好基本材料和证据,写好诉状,就可以去所在地法院起诉了。我本人家乡也是朔州,需要律师帮助,可以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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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